[摘要] 日前,网友@黄华sir向《惠州日报》记者爆料称,华兴·金盛丽景位于水口的楼盘广告内容或因违反新《广告法》受处罚,成为惠州 因违反新《广告法》而被要求整改的楼盘广告。为了解真实情况,《惠州日报》记者实地走访并采访了相关人士。
推广建议
楼盘广告应回归产品本身
在很多人看来,新《广告法》虽然涉及各个行业,但作为常年“卖广告”的房地产行业,却格外感受明显,甚至有人说,房地产行业内正面临着一场针对新《广告法》的头脑风暴:一方面他们需要考虑如何符合新《广告法》,另一方面则需要考虑如何避免文案宣传中忌讳的直白式宣传。此前,有文章称新《广告法》实施后,地产从业人员要好好想想广告该怎么做。记者采访了惠州多家广告公司的负责人,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新《广告法》的出台对广告从业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认真研读,会害人害己。”某策划有限公司总策划洪福表示,“以后拼脑力、拼创意显得更为重要,如何抓住时下热点,将热点事件和项目特色相结合创造出社会话题,将时刻考验策划者的脑力。”
“广告变得越来越难做了,一不小心可能就没了20万元,一单业务还没这么多钱。”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华打趣地表示。
9、10月份是房地产销售的传统旺季,一般在这个时候,为 销售,房地产广告会出现爆发式出街的情况。今年进入“金九”以来,整体销量未及预期。备受考验的市场,又遇上规定严苛的新《广告法》,是否会影响到开发商的推广计划?多位开发商负责人受访时明确表示,不会因广告表现形式受限而影响广告宣传的计划,更在听闻本报将策划推出66周年社庆特刊时,积极主动地要参与其中。“不能浮夸,就平实一些;没有创意,就更本真一些。消费者都知道了新《广告法》的规定,再浏览广告内容会更务实理性一些,我认为这反而会增强消费者的信心。”一位地产行业人士表示,“不过,首先要楼盘本身的实力过硬。”
“虽然房地产广告拼的是创意,但消费者买房更看重的是房子价格是否真实惠,房子质量是否真可靠,房子配套是否真完善。因此,随着新《广告法》的出台,营销会终回归到产品本身,给消费者以真实有效的信息,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裴先生如是强调。本报记者卢振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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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广告9“不得”3“必须”
9“不得”
1、不得含有 或者 的承诺;
2、不得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3、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 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4、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不得发布房地产广告;
5、不得含有、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6、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7、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 、就业、 等事项的承诺;
8、不得使用 “”、“高级”、“佳”等用语;
9、预售、预租商品房广告,不得涉及装修装饰内容。
3“必须”
1、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
2、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3、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 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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