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到,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
落实税收法定,政策落地尚需时日
河北开征房地产税的路还有多远?这是很多市民关注的话题。
就此,记者所采访到的多位税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关于征收房地产税的有关工作,在他们所接触到的范围内尚未起步。
记者注意到,11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将分散在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一个部门承担。舆论层面,这一信号被解读为国家关于房地产税开征的准备工作已经开始。
据了解,作为省会城市,石家庄市被列入了个人住房信息联网首批40个重点城市之一,市区的住房信息已经于2011年10月8日实现了与住建部的信息联网。而按照住建部的调控目标,力争2013年实现各省区市及其他城市的全面联网。
然而,有关专家表示,完成不动产的统一登记,绝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现有法律框架下,不动产依据多种法律由多个行政部门负责登记,法律修改以及部门间利益协调等问题都需要时间,而这只是房地产税开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
有细心的市民在关注房地产税的同时,也注意到中央的《决定》中提出了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据介绍,我国在财税立法方面还存在滞后和缺失现象,现行的18种税收中,只有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车船税3种是由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法律所开征的,其他15种税都是国务院制定暂行条例开征,而后者占税收总收入的70%。
将“房产税”变成了“房地产税”,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同以往所流传的“房产税扩围”的政策思路相比,显然需要多走一些。
古建芹表示,房地产税费的改革不仅是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更是对现今的土地、财政制度的改革,“我国省份众多,各个省份又有自己不同的土地、财政情况,要在推行统一的房地产税费改革,将是个难度极大的工程,需要长期、渐进地推行。”
另有一些人士认为,房地产税未来将成为地方主体税种,用以弥补营改增后营业税逐步退出的缺口,并且,成为地方主体税种后,其税率将不会低。
而在关注房地产税的普通市民中,大多数人更深层次关注的是房价。他们不希望这一新税种在平抑房价之外给他们带来新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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