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预计可带来超过20亿净利润的深康佳A(000016.SZ)总部厂区旧改项目,因被曝土地产权存在争议而意外终止,引发中小股东一片哗然。
同业竞争质疑
不过,因为大股东华侨城集团以房地产为其主要业务之一,康佳自从进军房地产领域以来一直有所顾虑,行事颇为低调。
实际上,随着康佳对房地产领域的不断深入发展,最终将触及与华侨城集团、兄弟公司华侨城A(000069.SZ)之间的同业竞争底线。
此前的2009年11月,华侨城集团以华侨城A为载体,实现华侨城集团的旅游、地产及其相关业务的整体上市。
当时,华侨城实现整体上市时已经对同业竞争进行过制度约束。根据2009年9月12日由华侨城集团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华侨城集团在关于避免同业竞争问题上,给出了六条承诺中包括:避免华侨城集团及华侨城集团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与本公司(指华侨城A)从事的业务出现同业竞争的情形,华侨城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出承诺和保证。
其中第二条明确规定:华侨城集团承诺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发展与华侨城A经营范围相同或相类似的业务或项目。
不过,上述接受本报采访的康佳负责人称,康佳的地产和华侨城集团并不在同一个城市,而康佳总部厂区将开发为集研发、办公、商业等多元功能为一体的城市综合体,开发后主要为自用,与华侨城集团也不存在同业竞争。
华侨城A董秘倪征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华侨城集团和华侨城股份公司在昆山及昆山周边地区没有任何旅游和地产项目。
有券商曾经对康佳集团总部厂区旧改项目估算,如果康佳进军地产,其年利润将剧增,这块3.7万平方米的土地可能为康佳输入20亿至30亿元的净利润。
海通证券研究报告认为,华侨城清晰地证明了其对该宗地拥有使用权,华侨城集团与康佳集团合作开发的可能性较大。
康佳上述负责人也表示,目前双方仍在协商之中,并要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不过“合作开发可能比较符合多方利益”。
由于华侨城集团承诺,不从事与华侨城A有同业竞争的业务,且华侨城集团真正拥有地产开发能力的主体已在华侨城A,因此华侨城A实施该地块开发顺理成章。
海通证券预计,最可能的方式是,华侨城集团以合理的价格将土地开发权置入华侨城A,交由华侨城A开发,实现多赢。
康佳负责人强调:“房地产业务对康佳而言仅仅是机会性的,而不会上升为主导产业,因为康佳的核心竞争力还是在电子产业,该行业发展空间巨大。”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