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业主新买的商品房,卧室一头大一头小“活像棺材”,引发了一场事关风俗的投诉。记者昨天从镇江市消费者协会获悉,镇江市消协近日结案这起商品房投诉,消费者获赔万元。与其他投诉不同的是,这起投诉不仅涉及房屋质量问题,而且对消费者提出的房屋“一头大一头小,活像棺材”的精神补偿诉求也给予了考虑。
福田某小区楼上水管爆裂 楼下遭水灾获赔3万
(来源:晶报)楼上住户的水管突然爆裂,导致楼下住户遭受水浸,于是引发了一场邻里之间的官司。福田法院一审判楼上住户赔偿楼下邻居的损失近3万元,楼上住户不服上诉,近日此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
水管破裂楼下遭“水灾”
金女士家住梅林某小区的304房,而她起诉的则是楼上404房的鲁先生。金女士起诉称,2010年6月7日,由于鲁先生家的水管爆裂,致使她家的房屋被水浸。由于当时水浸深度超过10厘米,水浸时间超过八九,导致其家里墙面、家私、地板受损严重。
该房被水浸后,金女士一家无处居住,对其工作生活造成了极大的不便,产生了一笔不小的开支。此外,她对受损房屋进行修缮,花费了2.8万余元;修缮期间因无处居住,租住酒店花费近2000元,另外还有维修家具和更换床垫等费用。她遂将“肇事者”鲁先生告上法庭,要求对方赔偿她各项损失4.9万余元。
一审开庭时,鲁先生辩称:金女士有夸大损失之嫌。事件发生后,他自己家也仅用20就基本恢复了原状,房屋也基本未发生损害。金女士家遭水浸,也与其违法扩建改建房屋有关。
楼上住户一审判赔3万
福田法院审理查明:事发当天,因鲁先生家中厨房洗菜盆角阀软管爆裂漏水,导致该房及楼下金女士的房屋均被水浸,据小区管理处出具的情况说明,两房地面积水均约10厘米。此次水浸事故导致金女士房屋、家私受损,其中屋内两卧室木地板变形、踢脚线变形开裂、墙面开裂脱落、天花板发霉发黑、橱柜及房门均变形损坏。
法院认为,鲁先生作为该小区404房的所有权人及使用人,对其房内物品、设备等负有管理义务,其房内水管爆裂导致金女士房屋被水浸受损,鲁先生理应承担相应损害赔偿责任。对于金女士的损失,结合相关装修票据,并考虑房屋面积,酌定为2.5万元,加上家私损失及住宿、交通等费用,该院一审判决鲁先生应赔偿金女士2.9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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