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5日起,全省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 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其停车保管服务费将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8月15日起,全省的住宅小区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 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其停车保管服务费将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小区停车费放开,停车费是否会涨成为近期市民热议的话题。
8月15日起,全省放开住宅小区、商业配套、露天停车场停车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看了文件后,不少业主还是有点蒙查查,自有车位的物业服务费也放开吗?商业配套停车场与业主共用部分是要“双过半”才能调价还是开发商说了算?昨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发改局收费管理科科长崔景辉。
1问
哪些管哪些不管?
车站等配套停车场仍由 定价
崔景辉:
住宅小区停车场,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以及 列管停车场以外的露天停车场,其停车保管服务费将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
而机场、车站、码头、旅游景点、口岸配套停车场、公交枢纽站及 换乘站停车场、路内人工停车场、咪表自动停车设施, 全额或参与 建设室内专业停车场、公共(益)性单位配套停车场等的停车保管服务收费,仍由 制定价格。
2问
小区内停车位 谁说了算?
看产权具体分三类情形
崔景辉:
这要根据产权情况不同来具体分析,总的来说,可以分为3类。
一类是小区公共部位用作停车位的,例如利用小区内的道路、绿地、架空层等,以及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停车服务的,由于这类车位的产权归全体业主 ,所以,制定或调价时要“双过半”同意才能实行,也就说,这些车位按次或按月收多少停车费?免费停车时限为多长?都交由业主们来“话事”。
我们必须要正确理解的是“双过半”同意,它是指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第二类是产权归开发商,或者业主通过购买或赠送获得产权或使用权的,产权人委托物业等停车场经营者向他人出租,无论是自行向他人出租还是委托物业出租,其定价权由产权人“话事”,即通过合同或其它方式与业主或使用人来约定。也就说开发商要收800元/月都没问题,如果业主觉得贵可以不租,通过市场行为来倒逼开发商 , 不会再管。
第三类则是未经产权登记程序明确 权和使用权归属的车位,例如一些房子的人防工程用作车位的,停车费收费标准可以继续按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收费标准收取。如果需要调整,则同样需要“双过半”同意才行。
3问
私家车位物业服务费 吗?
要看小区有无业委会
崔景辉:
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私家车位、车库物业服务(即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 府指导价管理。根据《关于调整惠城区仲恺高新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 指导价的通告》(惠价 〔2013〕142号)第3条规定,自2013年7月1日起,惠城区、仲恺区业主自有车位(车库)物业服务费不超过70元/个/月。
但是成立业主大会之后的住宅、别墅私家车位则继续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与物业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物业等停车场经营者已经收取了停车保管服务费的,不得再向使用人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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