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月31日,惠东3宗商住用地成交,土地面积共110611.5平,成交金额13540万元。
1月31日,惠东3宗商住用地成交,土地面积共110611.5平,成交金额13540万元。
HDGC2014-21地块
(一)挂牌地块编号:HDGC2014-21;
(二)地块位置:大岭镇十二托园墩山地段;
(三)地块范围详见附图;
(四)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18969平方米;
(五)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8969平方米;
(六)计容积率建筑面积≤47422.5平方米;
(七)容积率≤2.5;
(八)绿地率≥30%;
(九)建筑密度≤25%;
(十)建筑限高60米;
(十一)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的要求,住宅建筑部分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十二)土地用途:住宅;
(十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
(十四)土地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个月内。
二、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DL[2014]2〕中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
2、该地块位于东莞凤岗(惠东)产业转移工业园规划范围内,竞买人竞得该宗土地后必须按照惠东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东县珠三角产业转移工业园企业(项目)入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东府办〔2012〕90号)的相关要求进行投资建设。
3、竞得人必须在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自动工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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