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签了合同交了首付,开发商没及时去房管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怎么办?开发商卷走业主的预售款或挪作他用,怎么办?记者近日从市房管局获悉,随着明年1月1日新版购房合同启用,这些 漏洞将被堵上。
新版购房合同亮点
1
预付款 账户要公开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要求,新增商品房的全部房价款应当存入预售资金 账户,用于工程建设,并要求开发企业公布 机构、 账户和账号,让开发企业用钱有章可循,能有效避免烂尾楼、开发企业卷款跑路等现象。
2
违约金计算有明确标准
◆新版合同规定,今后双方因违约发生违约金时,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作为利息计算的标准,并且对支付期限作了约定。
3
配套设施要写进合同
◆新版合同将楼盘公共服务及其他配套设施的交付条件和时间表明确写在合同中,如果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建设和交付公共配套设施,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如果拒绝收房,由此产生的交付责任由开发企业承担。
4
先验房然后再交房
◆以前有的开发商还要求先收房,或者先交契税,再进行验房。若购房者因房屋质量问题不愿意收房,导致延期交付,因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谁来承担责任,让购房者维权无门。新版合同规定先验房,再交房,保障业主权益,在维权中占据主动。
5
增加购房者信息保护条款
◆新版合同明确开发企业对购房人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非经购房人书面同意,不得披露购房人信息或者将购房人信息挪作他用,开发商泄露购房者信息要承担责任。
6
一房多卖要加倍赔偿
◆新版合同引入惩罚性赔偿金内容,对存在“一房多卖”、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等严重违约情形的,出卖人除退还买受人已付全部房款和利息外,还要支付已付房价款1倍或者买受人全部损失的赔偿金。
7
水电气未通禁交付使用
◆新版合同对交付时必须具备的配套设施设备提出了比原来更明确的要求,开发商不但要把自己项目内的水、电、暖、气设施设备建设好,还要实际与市政管网连接,确保供应。
8
解决商品房“养老问题”
◆新版合同中明确如果开发商不承担质量保修义务,必须由另一家单位来承担连带责任,这另一家单位可以是开发商的股东或者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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