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计划修订
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并将于8月2日召开听证会征求公众意见。本文详细解读了新的征求意见稿的变化和新规的细节,市民若有意见可在7月28日前向市自然资源局反馈。

土地征收关系到被征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征收速度也直接影响项目落地和产业发展。为了更好地规范惠州市的集体土地征收管理工作,惠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布了《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果大家有任何想法和建议,可以在7月28日前联系自然资源局。同时,8月2日上午自然资源局还会召开听证会,想参加的市民可以在7月15日前报名参加。
目前,惠州市的《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自2021年8月1日实施,有效期为3年。今年恰逢该办法将到期,所以需要进行相应修改。新的征求意见稿在原有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增加了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不确认的处理方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修改方式,以及征地后的土地管理等内容。新的补偿办法更加细化,明确了市、县各部门的职责,并加强了土地管理,确保补偿后的房屋移交顺利进行。
整体来看,该征求意见稿对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管理的规范性和细致性有所提升。特别是在补偿标准和土地管理上,增加了不少具体条款,更加明确了各方的责任和处理方式。这对于被征地群众来说无疑是一大好事,因为更加明确和细化的规定能有效避免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
比如,在土地现状调查和补偿登记阶段,过去因为结果不确认经常产生争议。而这次的新规明确了如果土地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不确认调查结果的处理方式,通过见证和公证等手段确保结果透明、公正,还要求在乡镇、街道和村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这些条款的增加,可以更好地保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此外,新的征求意见稿还在补偿标准上进行了细化和补充。例如,在住宅房屋补偿标准中,增加了“防盗网调整”类别,明确了铁、不锈钢的补偿标准为100、200元/平方米。这些细化的补偿标准更加具体,能够更好地指导实际操作,确保补偿的公平合理。
总的来说,这次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体现了惠州市政府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对群众利益的保护,相信通过这次听证会能够吸引更多市民参与,共同完善这份重要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