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日,记者从茂名海事局了解到,为防范今年第20号台风“纳沙”,17日16时起,茂名海事局已启动防台风Ⅲ级应急响应,科学部署海上应急力量,6艘拖轮在水东港区值守,2艘拖轮在博贺新港区值守,1艘拖轮在博贺港区值守,应急救援力量保障落实到位,确保应急救援行动能有效开展。
海事执法人员加强辖区巡航。李泽果 摄
根据部署,茂名海事局密切跟踪台风“纳沙”动态,加强部门会商研判,结合辖区防台风水域资源及在港船舶情况,落实对辖区风险隐患的再排查。海事执法人员通过陆巡对勤海、内锚地水东湾大桥水域及高州内河辖区开展巡查,确保渡船及时加强系固措施,落实好防台风工作,防范船碰桥事故发生。同时,利用监管指挥系统、船舶交管系统、微信、短信等有效途径,及时发布台风预警信息,提醒辖区港航单位及船舶做好防台风准备工作。截至发稿前,共发送短信8140条,劝告书88份。
鉴于此次台风对茂名有较大影响,海事执法人员现场核查37艘施工船舶并已督促落实防台风措施。12艘无动力船舶共117人已全部撤离,20艘有动力施工船舶已进入博贺新港锚地。放鸡岛航线已停航,岛上旅客272人全部撤离完毕。在港商船26艘,已全部落实防御措施。“六个百分百”要求已全部落实。
此外,针对在港外锚泊和过路船舶,船舶交管系统中心“一对一”进行提醒,根据船舶自身抗风等级,建议到安全水域躲避台风。
【记者】邹祥亮 杨金凤
【通讯员】黎国锋
【作者】 邹祥亮;杨金凤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