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记者从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获悉,《仲恺高新区高技能人才稳定就业补贴办法》日前出台,获评该区首席技师后,继续在该区非公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稳定就业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评包括外省、外市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在该区非公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稳定就业的高技......
近日,记者从仲恺高新区社会事务局获悉,《仲恺高新区高技能人才稳定就业补贴办法》日前出台,获评该区首席技师后,继续在该区非公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稳定就业的高技能人才,以及获评包括外省、外市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在该区非公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稳定就业的高技能人才,可获得高技能人才稳定就业补贴。
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出台该《办法》旨在加强该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高技能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和稳定高技能人才,在全区形成崇尚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发挥首席技师在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中的引领作用。
条件
获评该区首席技师,继续在该区非公企业生产或管理一线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
获评该区首席技师,在该区非公企业继续工作每满12个月的;
获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在该区非公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
获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在该区非公企业稳定就业12个月以上的;
获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在该区非公企业继续工作每满12月的。
注:以上高技能人才均要求依法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标准
获评该区首席技师但暂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补贴标准为每年1500元;
获评该区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
获评该区首席技师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从获证当年起稳定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年3000元。
获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
流程
高技能人才稳定就业补贴由个人申请,申请时间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不予受理,往年不补发)。
申请人于申请时限内将申请材料报送区社会事务局人力资源科受理,符合条件的须公示5个工作日,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送区财政局核定拨款至申请人本人银行账户(每年集中审批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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