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18日下午,位于惠阳区镇隆镇塘角村地段的商业地块以490万的底价被中海油销售惠州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拍下。据悉该地块挂牌编号为GP1543,土地总面积为4825平米,地面价为1015.54元/平,该地块将用于建设加油加气站。
11月18日下午,位于惠阳区镇隆镇塘角村地段的商业地块以490万的底价被中海油销售惠州有限责任公司成功拍下。据悉该地块挂牌编号为GP1543,土地总面积为4825平米,地面价为1015.54元/平,该地块将用于建设加油加气站。
地块现状
地块详情:
(一)挂牌地块编号:GP1543;
(二)地块位置:镇隆镇塘角村地段;
(三)地块范围:详见附图;
(四)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4825平方米;
(五)计算指标用地面积:4825平方米;
(六)土地用途:商业(加油加气站)用地;
(七)容积率(R):R≤0.5;
(八)建筑密度:≤30%;
(九)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412.5㎡;
(十)绿地率≥30%;
(十一)开发程度:五通一平,即用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水、通排水。红线内已平整。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40年;
(十三)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竞得人须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一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三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除外)。竞得人应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四)土地交付使用时间为交清地价款之日起30日内。
四、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一)该地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按现状出让。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惠阳规建条[2015]200号)规划控制指标要求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二)竞买人必须是惠州投资建设炼油厂企业的授权单位或具备成品油批发资格且在惠州经营加油站业务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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