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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起惠州新房转让手续费调低至2元/平方米

东江时报  作者:冯丽均  2015-11-09 09:47

[摘要] 关于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调低至2元/平方米,二手房调至4元/平方米。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出的相关文件,住房转让(交易)手续费于10月15日起由经营服务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执行上述新的收费标准。

关于住房转让手续费,新建商品房调低至2元/平方米,二手房调至4元/平方米。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发出的相关文件,住房转让(交易)手续费于10月15日起由经营服务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并执行上述新的收费标准。

近日,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省发改委、财政厅发出的《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5〕4555号)。该文件明确,为推进普遍性降费,切实减轻企业和居民负担,激发市场活动,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自10月15日起,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工商部门受理商标注册费等6部分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其中,广受关注的住房转让(交易)手续费由经营服务性收费转为行政事业性收费,并降低其收费标准,其中,新建商品房由现行的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而列入《广东省定价目录(2015年版)》,并按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的住房以外的其他房地产转让 (交易)手续费,自10月15日起,由现行的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受理商标注册费,则由现行的800元(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的,每超过1个加收80元),降为600元,同样限定本类10个商品,10个以上商品的,每超过1个加收60元。

由《东江时报》与市发展和改革局联合开设的 《价格政策咨询台》,长期接受市民投诉或咨询价格问题。市民如需了解价格政策,或投诉身边一些不合理收费现象,可拨打《东江时报》新闻报料热线(2239110),或发送手机短信至18898898855反映情况。还可登录今日惠州网,或直接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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