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才发现我的住房公积金从今年7月开始比去年缴存的金额少了,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市民陈女士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道。
“近才发现我的住房公积金从今年7月开始比去年缴存的金额少了,这是怎么回事?”近日,市民陈女士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咨询道。该中心核实后发现,陈女士所在的企业今年调低了其企业缴存基数,导致调整后陈女士每月缴存金额比去年要低。该中心称,市民公积金缴存金额取决于缴存基数,而缴存基数是指市民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总额,也就是说,上年度收入高,则今年的缴存基数就高,缴存金额就增多,反之则缴存金额减少。
该中心相关科室负责人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每年的7月1日至次年的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原则上每一年度调整一次。市民缴存公积金的多少以缴存基数计算,也就是市民上年度全年工资总额÷实际发放工资月数得到的月平均工资总额。
而工资总额则由6部分组成,即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根据规定,市民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不得超过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
月工资(实行年薪制的按月均分)未超过以上限额的,以实际工资额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月工资超过以上限额的,高以惠州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市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倍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
另外,调入的职工,则按调入当月工资作为缴存基数。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公积金,以第二个月的工资作为缴存基数。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热线:0752-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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