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小区停车场明明有车位空着,却不让停。近日,有网友在发帖称,河南岸金山龙庭小区地下车位,大部分被一位业主买下,被买下的车位只售不租,不许任何业主私自停放。此事在该小区引起了广泛议论。
小区停车场明明有车位空着,却不让停。近日,有网友在发帖称,河南岸金山龙庭小区地下车位,大部分被一位业主买下,被买下的车位只售不租,不许任何业主私自停放。此事在该小区引起了广泛议论。
小区业主买断地下停车位
“多数业主已交年停车费甚至先交数年都有,(车位被买断)这种做法合法吗?”9月15日,今日惠州网网友“小雨婧儿”在东江论坛发帖,称其所在的河南岸金山龙庭小区地下停车场,许多空置停车位被一个业主买断。当天其他业主被电话告知,今后车辆不能放在这位业主买断的车位内,并将在不久后,加装车位锁。
金山龙庭小区位于市区河南岸街道,惠州学院对面。据《东江时报》记者走访,该网友所说的地下停车场,系该小区三期项目。金山龙庭小区共分为六期,却分别为两家公司开发,并由两家物业分别管理。三期项目被该小区住户称为“内部小区”,开发商为惠州兴合地产,物业公司系龙宝物业,住户约有400多户,与车位数大概相当。
不少业主表示不会购买
“有位置就放,不然怎么办?”住在三期的关先生把车停在了小区的空地上。关先生告诉记者,从前几天开始,一份份A4纸打印的通知就贴满了各处电梯口和出入口。“三期地下室车位全部被三期的业主买走,如需购买,请与梁先生联系。电话:186××××××××”记者在三期出入口的保安亭上,看到了这份通知。“小区里平时车位不太紧张,一到周末,则非常紧缺。”关先生称,该小区2006年建成,部分购买的业主在深圳工作,周末返回。
“以前,车位只卖11万一个,不晓得以后卖多少,会不会往外面租?”对于车位被买光一事,关先生明确表示不会购买,有车位就停,没车位就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停地上的空闲位置。
下午4时许,刚刚接孩子回家的吴女士,将车停在了已被梁先生购买的067号停车位上。“先停着吧,到时候不能停了再说。”吴女士也是未购买车位的业主之一。吴女士在物业处办理了物管费代扣,其中每月280元的停车费也从银行卡中一同代扣。吴女士觉得,梁先生的购车位行为是市场垄断,坐地起价。“我才不买呢!”吴女士说。记者随机向多位业主询问购车位一事,均表示不会购买。
停车场内还有4个防空车位
据龙宝物业的工作人员介绍,三期地下停车场共有四百余个,从2011年起,以11万元每个的价格,对业主公开出售。其中300多个已被其他业主陆续买入,剩余的百余个车位不久前,被一位梁姓业主整体买入。
兴合地产的财务人员李小姐(化名)也向记者证实了此事。“梁先生买的价格比之前要低一些。”李小姐表示,梁先生买入的车位目前正在办理房产证。另外,停车场内还有4个防空车位,即只能购买使用权,不能办理房产证的车位,出售价格为8万元每个。
梁先生
15万元一个车位只卖不租
付千万巨款买入百余个车位,后期如何处置?记者随后拨打了通知上梁先生留下的手机号。梁先生向记者表示,其购入车位总数有一百余个,车位只卖不租,15万元一个。另外,他表示现在正在订购车位锁,将在不久后将所有车位上锁。
物业
小区篮球场也可以停车
对于业主今后的停车问题,龙宝物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已交停车费的业主,可以自行选择空地停放车辆。“如果有业主以后不想停在小区内,我们也可以退款。”该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内的篮球场,今后业主也可以择地停放。
焦点
如此投资方式合法不?
广东力臣律师事务所张锦愉律师认为,在这起事件中,梁先生购买大量车位,并加价转让的行为,均属正常的投资行为。
开发商做法合法不?
张锦愉称,《物权法》规定新建小区须保证全体业主的车位使用,不能将停车位打包出售给同一人,但是对于2006年建成的金山龙庭小区来说,已属于老小区,且已从2011年开始就出售车位,如今再把百余车位卖给梁先生,并无不妥。
只卖不租合法不?
张锦愉认为,梁先生对车位只售不租、并加装车位锁,限制其他业主使用停车位的行为不合法。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梁先生的行为侵犯了全体业主的车位使用权。张锦愉建议梁先生可以通过锁上几个车位,满足自己与家人的车位使用权,并将其余车位出租给有需要的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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