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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给导游小费 小伙伴们愿意吗?

东江时报  作者:谭琳  2015-08-21 09:46

[摘要] 一直以来,到底要不要给国内导游小费,在我国旅游界一直是争论不下的话题。日前,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 服务的奖励机制”。

一直以来,到底要不要给国内导游小费,在我国旅游界一直是争论不下的话题。日前,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首次从国家层面肯定并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其中明确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 服务的奖励机制”。这也就意味着,导游收取小费合法化。

只要导游服务好,游客自愿付小费也就顺理成章了

只要导游服务好,游客自愿付小费也就顺理成章了

不过,这个意见并没有给具体的执行标准。惠州市旅游业界希望惠州可以率先试水,市旅游局表示由于文件刚出台,还正在研究中,但是有一点明确的是小费应该是出于自愿不能强制标准。

曾试行过但大多取消了

早在2011年,国家旅游局就支付国内导游小费问题进行研究,已提上议事日程。2012年,某旅游网站也试行了国内游小费制,在旅游产品的页面中提示游客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支付小费,并有每天20-50元的选项可选,不过主动支付小费的游客并不多,高比例也只有两到三成。

而惠州旅行社此前也有在行程单上提醒,如果对导游的服务满意,可支付小费,不过主动支付小费的客人也不多。惠州康辉旅行社总经理吉强说,因为大家在国内旅游并没有支付小费的习惯,所以即便是提醒了客人,也极少游客会支付小费。后来 《旅游法》实施,并没有对小费进行界定,很多类似的提醒也就从行程单上取消了。

“其实,支付小费还是习惯问题,很多游客出国经验多了,知道在国外必须支付导游、司机、酒店服务员小费,所以出国大家很自觉地会支付小费。”吉强说。

国人没有给小费习惯

惠州市民李小姐也说:“之前出国去斯里兰卡,有一天凌晨叫了车去茶园山顶看日出,司机很好,安全载我们到目的地,还一路热情讲解,后到了一看,没零钱了,只能给200卢比,再搜出1美金给司机。当时真是尴尬,不停道歉。但是,在国内我们就没这习惯,我几乎没有给过,只记得有一次到藏区司机开车送我们到客栈,已经深夜12点了,我们感激不尽,一车4个人一起多给司机40元。”

“如果中国旅游业要和 接轨,那么小费肯定是要提上议程的,这直接鼓励着导游提高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中国好导游”、劳动模范、惠州环宇国际旅行社高级导游林大康说,国外的导游是很受大家尊重的,因为讲解能力水平很强,懂得知识很多,大家会将这种知识和服务视为 高的专业水平。

“在国外支付小费也是有标准的,但是现在国内没有标准,真的不知道要给多少合适。”经常出国的杨女士说。

小费给多少合适?

业内人士:一天20元比较靠谱

林大康认为,一天给导游20元,在游客和导游的接受程度范围内。像桂林4天团,纯玩团价格大概1800多元,如果加上导游4天小费80元,对游客来说价格也不算太高,而对导游来说也算是收入的重要补充。

吉强说按照目前国内的消费水平看,一天给导游20元还是比较合理的,对游客来说负担不大,也能让导游一天增加四五百元的收入,加上旅行社的出团补贴,对导游来说也是不错的。不过,好是旅行社、导游和游客三方代表坐下来开会,协商一下。

不少旅游业界人士认为,这项政策要落地,必须要明码标价,对小费的支付方式进行明确规定,比如小费是按照每天支付还是一次性支付,小费的上限和下限各是多少,游客根据满意程度自由确定小费数额或选择不支付小费。

新规主要内容

1

临时聘用导游也要签订劳务协议

《意见》提出,旅行社应当与其聘用的未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的导游签订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期限应在1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应明确双方基本信息、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与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劳动保护与劳动条件等内容。临时聘用的导游,应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人事关系,并获得原用人单位同意的人员。临时聘用时,旅行社可与其签订劳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2

旅行社要建立导游绩效奖励制度

根据要求,旅行社要尽快建立健全针对导游的职业技能、专业素质、游客评价、从业贡献为主要测评内容的导游绩效奖励制度,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 服务的奖励机制。同时,旅行社应依法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按规定为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导游办理相关社会保险手续,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3

对女性导游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此外,旅行社应为导游提供必要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对女性导游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就反映强烈的 “导游专座”、住宿待遇等问题,积极采取改进措施,降低导游的劳动风险,保障导游安全执业和体面劳动;依法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鼓励投保导游执业综合保险等补充保险,妥善处置导游因公伤亡事故;建立健全导游职业培训制度,加大投入,做好导游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支持导游参加提升素质的学习实践,不断提高导游的素质和能力。

旅行社:不会强制收小费

业内人士认为小费若合法化可缓解强制游客购物情况

这是国家 次对收取导游小费松口,不少网友担心未来会逐步演变成强制收取小费。就像购物团一样,购物了,导游开心,不购物导游可能恶言相向。如果支付了小费,导游才提供服务,且是基本服务,没有 服务。一旦,不支付小费,导游和游客也可能发生不愉快事件。原本自愿的消费也变成了强制性收费。

对此,我市旅行社表示,惠州的旅游环境一向不错,惠州导游都有基本的底薪,带团也有补贴,因此一直以来惠州导游和游客相处都算融洽。而这次三部委出台的文件中,已经明确规定,基于游客自愿支付,一定不会强制收取,导游也不会强制要小费。如果真的发生了强制收取,游客可以向旅行社和旅游局投诉。

吉强说,这次将导游小费合法化,对于改善购物点太多、强制购物也会起到一定的作用。因为导游的薪酬都是底薪+出团补贴+购物返点组成的,之前之所以发生那么多强制购物情况,就是因为很多外地导游根本没有底薪和出团补贴,全部靠购物返点。在如此大的压力下,导游必须通过带客购物获得收入。那么在导游获得了游客自愿给予的小费后,不需要再通过带客购物来获得额外收入,强制购物的情况一定会得到缓解,纯玩团会越来越多。

林大康也认为,现在购物团、低价团在市场上还屡见不鲜,也是因为游客贪 的心态存在。引进了导游小费制度后,游客一旦享受到 的服务,大家对旅游的观念愈发成熟,购物团、低价团才会慢慢消失,旅游市场回归到 “享受旅游”的状态中。

吉强还 强调,现在旅游业人才流失严重,建立科学而合理的导游薪酬制度,可以吸引更多 人才留在旅游行业里,让旅游能持续健康地发展。导游小费合法化也要有严格的规章和配套手段,保障导游和游客权益,才能有效地实施下去。

微议

@古麦:虽然很少跟团游,但从来没有在国内给过导游司机小费,这是一个国家民众的习惯。所以,没有这个习惯,还是不给好。只要导游服务到位,算在团费里也没啥。

@UFOET:如果换个说法,不是小费而是服务费同时公开为什么这样收费,我想大家会理性看待,目前主要的是导游主要通过回扣来赚钱,所以从根本上会造成矛盾。

@Vivi:其实到了国外,大家自然而然会想到给小费的,只是国内还木有这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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