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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一楼盘 承建方或被罚10万元

惠州日报  作者:张晨  2015-08-16 01:30

[摘要]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自今年7月实施以来,对建筑施工单位预防措施不当而导致扬尘污染的问题,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据悉,城管执法部门对全市54家防尘措施不按要求设置的施工工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惠城区桥东某房地产项目作出立案查处。据介绍,该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该项目 方和承建方将可能面

《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自今年7月实施以来,对建筑施工单位预防措施不当而导致扬尘污染的问题,我市城管执法部门加大了执法力度。据悉,城管执法部门对全市54家防尘措施不按要求设置的施工工地下发了整改通知书,并对惠城区桥东某房地产项目作出立案查处。据介绍,该案目前正在调查处理中,该项目 方和承建方将可能面临5万~10万元的罚款,这也是我市首次按新规立案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案。

根据《条例》规定,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措施的将被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据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条例》实施以后,该局联合环保、住建、交通、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大了对扬尘污染的处罚力度。以往执法部门只能在施工单位已经造成扬尘污染之后,才能调查取证并采取处罚,而根据《条例》规定只要施工单位防治措施不按要求设置,执法部门就可以责令整改,直至立案查处,降低了执法、取证难度,保证了对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的高压态势。

据悉,市城管执法部门还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城市扬尘污染治理的监督检查,未来未设置扬尘治理措施的建筑单位将被视为不具备开工条件。据该负责人介绍,该局还将利用数字城管平台加强对工地扬尘的实时监控,执法队也将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尤其是夜间巡查力度,继续保持监督检查力度,同时也欢迎市民通过12319城管热线电话以及“惠民城管通”微信公众号举报建筑工地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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