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土地 > 正文

大亚湾两地块吸金超2.5亿 总价贵VS地价换股权

——《地一现场》土地成交与挂牌监控

房天下房天下  作者:伍磊  2015-07-10 16:39

[摘要] 7月10日下午,大亚湾成功卖出两宗商住用地,共吸金25558万元,卖地总面积达158932平方米,分别被惠州市秋谷实业有限公司及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拿下。

7月10日下午,大亚湾成功卖出两宗商住用地,共吸金25558万元,卖地总面积达158932平方米,分别被惠州市秋谷实业有限公司及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拿下。

2.17亿 2015年至今总价贵商住地成功卖出

编号GJB2015-007地块位于大亚湾西区樟浦地段,土地总面积133932平方米,以2.17亿元的价格被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拿下,地面价约1620元/平。该地块为商住用地,为2015年以来惠州总价贵的一宗商住用地。

大亚湾贵土地

秋谷实业拿西区地块 委托人以地价换股权

编号GJB2015-008地块位于大亚湾西区荷茶地段,土地总面积25000平方米,惠州市秋谷实业有限公司以3585万元的价格拿下,地面价约1434元/平。该地块为居住兼容商业用地,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均由2013年12月30日起算。

该地块竞得人须与委托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土地,委托人以土地作价3585万元占20℅的股权。

 

GJB2015-007地块详情

(一)宗地概况:宗地编号为DYW201502,位于西区樟浦地段(石化大道北侧),面积为133932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出让年限为40年、住宅出让年限为70年,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33932平方米,1.0<容积率≤2.8,133932平方米<建筑总面积≤375010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75002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0%,停车位≥0.94个/户。

(二)目前权属状况:属政府储备建设用地。

(三)交付条件和时间: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按现状交付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视为交付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见附件)约定条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出让地价: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21700万元人民币(商业楼面地价615元/平方米,住宅楼面地价570元/平方米),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五)付款方式:成交后,履约保证金转为预付地价款(其中挂牌起始价的20%即4340万元转为履约定金),余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建设期限:该宗地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政策,必须按照本方案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其他规划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

(八)需要说明的事项:

1、竞得企业若非本市注册登记的企业,必须在我区注册成立全资项目开发公司,并以该公司名义办理土地出让与登记发证手续。

2、挂牌成交价款即为总地价款(总地价款包括交易服务和国土测量出图费)。竞得人除缴交成交价款外,还需缴纳契税等有关税费

 

GJB2015-008地块详情

(一)、宗地概况:位于西区荷茶地段,面积为25000平方米,住宅、商业用地。土地使用年限: 住宅部分70年、商业部分40年,均由2013年12月30日起算。

(二)、该宗用地的规划设计条件如下:

总用地面积 25000㎡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 25000㎡

总建筑面积 101320.42㎡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 80000㎡

建筑密度 25%

绿地率 25%

容积率 3.2

停车位指标 1.0个/100㎡计容建筑面积

(详见交易文件)

(三)、挂牌转让起始价为3585万元。履约保证金800万元,竞价增幅不少于50万元的整数倍。

(四)、根据委托人说明:1. 地上附着物清理赔偿由委托人负责、土地平整由竞得人负责。2.土地过户税费、交易服务费由竞得人承担。

四、委托人拟将该宗地对外合作开发商住项目,就合作相关事宜作以下说明:

(一)、竞得人负责整个合作项目的开发资金及办理相关手续的费用,并以组织设计、开发、经营管理为条件与委托人合作。

(二)、为了保证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竞得人在竞买成功后须与委托人共同成立项目公司开发土地。委托人以土地作价¥35,850,000元占20℅的股权,竞得人出资占80℅的股权。

(三)、双方分成物业方式按整个项目实际审批容积率以2:8的比例分成。合作项目建成后,竞得人占80%、委托人占20%的比例分配建成的住宅、商铺以及其它配套设施。

(四)、挂牌竞买成功后5日内,竞得人在成交价款减去本宗地挂牌起始价后一次性支付给委托人,具体支付方式由委托人与竞得人另行协商。另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须与委托人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并在签订协议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人指定账户支付合作保证金300万元,如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违约,委托人不退回保证金。

(五)、挂牌竞买成功后15日内,竞得人需与委托人签订合作开发协议,委托人将全力配合,将视为自动放弃合作开发(如遇特殊情况日期可适当顺延)。

(六)、竞得人须确保在委托人交付土地后立刻着手该合作项目的所有前期工作并取得所有合法证件(证件包括同意立项批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竞得人将《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至名下起三年内,该项目必须竣工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可协商延长工期。

(七)、竞得人应在土地交付后立刻进行项目开发,完成开发后通过相关部门验收,交付物业给委托人,同时交付给委托人的物业不得欠有工程款及其它费用。

(八)、该地块所有过户税费由竞得人负责。

(九)、项目公司将委托人应分得物业交付委托人使用后,委托人退出该项目公司,与竞得人合作结束。

(十)、由竞得人负责组建物管公司,委托方不参与管理。所有物业都须按统一标准缴交相关物业管理费、车位使用费、维修基金等费用。

(十一)、项目建设期间,委托人未分到应有物业前,该地块不得进行转让、变卖、抵押贷款或为第三人提供担保。

(十二)、项目公司成立后所产生的一切债务与委托人无关。

(十三)、竞得人竞得该宗地后须自行与委托人协调合作具体事宜,并与委托人签订合作协议后方可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手续。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土地

土地市场 找地神器

关注惠州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