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15日,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分公司拿下大亚湾中心北区一宗商服用地,该地块占地53673平米,耗资1.35亿元,地面价约2515元/平。
5月15日,中海石油炼化有限责任公司惠州炼化分公司拿下大亚湾中心北区一宗商服用地,该地块占地53673平米,耗资1.35亿元,地面价约2515元/平。
同日,惠阳秋长街道一商住地块流拍,地块面积20015平,挂牌起始价5605万元。
大亚湾地块详情:
(一)宗地概况:宗地编号为DYW201503,位于中心北区(大亚湾体育馆北面、石化大道北侧),面积为53673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服用地(商务设施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计算指标用地面积53673平方米,容积率≤1.6,建筑总面积≤85876.8平方米,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停车位≥1.0个/10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
(二)目前权属状况:属政府储备建设用地。
(三)交付条件和时间: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按现状交付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即视为交付土地。竞得人须在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样本)》(见附件)约定条款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交清全部地价款及相关税费后,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出让地价:本次挂牌出让为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起始价为13500万元人民币(楼面地价1572元/平方米),首次应价可以以起始价应价,每次加价幅度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整数倍。
(五)付款方式:成交后,履约保证金转为预付地价款(其中挂牌起始价的20%即2700万元转为履约定金),余款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
(六)建设期限:该宗地必须在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七)规划建设要求: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土地管理和城市规划相关法规政策,必须按照本方案约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大亚湾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指标进行规划设计和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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