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3月11日,惠阳区淡水泗水村3万平米综合用地流拍,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6486万元,地面价约2126元/平,楼面价约902元/平。
3月11日,惠阳区淡水泗水村3万平米综合用地流拍,该地块挂牌起始价为6486万元,地面价约2126元/平,楼面价约902元/平。
2015年3月惠州土地成交与挂牌专题>>>
该地块编号GZ1501,使用年限至2048年12月29日,仅33年,规划有商业、住宅及道路用地。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4】80号)的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地块现状
根据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惠阳规建条【2014】80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如下:
一、用地规模及性质:总用地面积:30000㎡;其中:二类居住用地占用地面积:27860㎡;规划道路占用地面积:2140㎡;用地性质: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R2/B1)。
二、用地规划标准:计算指标用地面积:27860㎡;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71879㎡;其中:住宅建筑面积(≤90%):64691㎡;商业建筑面积(≤10%):7188㎡;容积率:≤2.58;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
三、办理相关用地手续时,须放弃规划道路占用的2140㎡用地(2140㎡用地按基准容积率的计容建筑面积计入27860㎡用地)。
四、该地块原出让过程中无容积率约定,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须按照《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建设用地基准容积率的实施意见》(惠阳府〔2014〕48号)及相关规定完善国土相关手续。
根据法院的《瑕疵说明》等,现就该地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法院委托挂牌仅就该土地使用权进行处置,挂牌成交后法院出具确权裁定书,不负责清场;地上的附着物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
2、地价款须于挂牌交易成交之日起7日内付清,土地转让过户所需的各项税费及挂牌交易服务费、公告费等由竞得人承担。
3、该地其中2140㎡被规划道路占用(2140㎡用地按基准容积率的计容建筑面积计入27860㎡用地)。
4、挂牌成交后,如涉及补交土地出让金等问题,竞得人须按相关法律法规完善用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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