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力强表示,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以镇(街道)为主要对象的工作年度考核机制,确保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率逐年上升,争取2017年达到90%。
后年9成小区要成立业委会
将纳入镇(街)年度工作考核目标
“小区不是你们的,而是广大业主的,大家如果再阻挠业主委员会成立,那就是你们的错。”在昨日召开的惠州市2014年度物业管理工作总结大会上,市房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力强表示,要将物业管理工作纳入目标管理,建立以镇(街道)为主要对象的工作年度考核机制,确保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成立率逐年上升,争取2017年达到90%。
记者向市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何晓琳了解到,自从1999年惠城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以来,目前全市已有120多个小区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但运作状况各异。由市房产管理局和市物业管理协会发布的 《2014年惠州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白皮书》指出,在想成立或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中,60%以上希望更换原有物业公司,有近40%希望成立业主委员会后,形成一股力量监督物业公司。炒掉原有物业,成为了部分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要务”。
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刘德军也承认,目前惠州部分物业管理企业确实存在认识不足、缺乏发展目光和战略规划等状况,他表示将把“注重鼓励企业创新发展,推动行业向现代化服务业转型升级”作为今年协会工作重要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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