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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9亿 泰城 第三次拿金山湖商服用地

——《地一现场》土地成交与挂牌监控

房天下  作者:伍磊  2014-12-09 16:11

[摘要] 12月9日,惠州市泰城 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次拿下金山湖商服用地,总面积11008平,耗资1.49亿元,地面价为13535.6元/㎡,楼面价为1970.6元/㎡。

12月9日,惠州市泰城 发展有限公司第三次拿下金山湖商服用地,总面积11008平,耗资1.49亿元,地面价为13535.6元/㎡,楼面价为1970.6元/㎡。

金山湖土地成交

地块详情

(一)挂牌地块编号:GP2014-30;

(二)地块位置:惠州市金山湖岛内;

(三)规划编号:JSH-A06-01-01;

(四)地块范围:平面界址点以宗地图为准, 宗地竖向界限以《规划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40064)规定为准;

(五)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六)适建性:商务办公、商业及配套设施;

(七)土地使用权出让面积为:11008平方米;

(八)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16803平方米;

(九)容积率为:≤4.5;

(十)建筑密度为:≤30%;

(十一)绿地率为:≥28%;

(十二)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75613平方米(其中:物业用房≥160平方米);

(十三)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服用地40年;

 (十四)动工及竣工时间:地块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半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两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十五)土地交付使用时间:地块具体交付时间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六个月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地价款后两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一)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

(二)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40064)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三)开发 总额不少于33800万元(含地价);

(四)该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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