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2月5日,惠州市龙丰鳄湖路EHL-01-01地块成交,被惠州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拿下,土地总面积434平,地面价约4608.3元/平。
12月5日,惠州市龙丰鳄湖路EHL-01-01地块成交,被惠州华通置业有限公司拿下,土地总面积434平,地面价约4608.3元/平。
地块详情:
(一)挂牌地块编号:GP2014-29;
(二)地块位置:惠州市龙丰鳄湖路;
(三)规划编号:EHL-01-01;
(四)地块范围:平面界址点以宗地图为准,宗地竖向界限以《规划条件告知书》规定为准;
(五)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434平方米;
(六)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434平方米;
(七)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八)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386.7平方米;
(九)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服40年;
(十)动工及竣工时间:该地块的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六个月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十一)土地交付使用时间:该地块交付时间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一个月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地价款后两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四、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1)该宗地按现状挂牌出让;
(2)该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3)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70万元;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S20100029)及《关于同意延长PBS20100029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有效期的函》(惠市规建函[2013]717号)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五)根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S20100029号),该宗地为龙丰鳄湖路EHL-01-01地块“三旧”改造项目用地中的一部分,按政策规定须公开挂牌出让,不可以单独开发建设,须与相邻改造项目地块统一规划设计、统一开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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