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1月12日,惠州市桥西片区20789平商服、交通运输用地挂牌,起始价高达5.18亿元,地面价约24917元/平。
11月12日,惠州市桥西片区20789平商服、交通运输用地挂牌,起始价高达5.18亿元,地面价约24917元/平。
据惠州市国土局信息,该地块将用于建设莞惠城际轨道西湖站城市综合体,地下建莞惠城际轨道西湖站、西湖站地下通道和商业服务业设施,地面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西湖站地面出入口和风亭等。
地块现状图
地块详情:
挂牌地块编号:GP2014-32;
地块位置:惠州市桥西片区;
规划编号:QX-10-B;
地块范围:平面界址点以宗地图为准,宗地竖向界限以《规划条件告知书》(案卷编号:PB20130140)规定为准;
土地用途为:商服、交通运输用地;
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20789平方米;
计算指标用地面积为:29424平方米;
容积率为:≤3.66(其中地面以上≤2.54);
建筑密度为:≤58%;
绿地率为:≥15%;
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为:≤107672平方米(地面以上≤74577平方米(其中物业服务≥250平方米,地面以下商服≤33095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商服40年、交通运输50年;
动工及竣工时间:该地块的动工时间为地块交付之日起一年内,竣工时间为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因不可抗拒因素除外);
土地交付使用时间:该地块交付时间为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三个月内,竞得人在交清全部地价款后两个月内必须申请办理土地初始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
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一)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2亿元人民币(含地价);
(二)土地成交价款须以人民币支付;
(三)该地块场地平整工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费用自理;
(四)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规划控制指标及有关规定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如有任何修改或调整,必须经惠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批准;
(五)该地块规划功能为商服、交通运输用地,用于建设莞惠城际轨道西湖站城市综合体,地下建莞惠城际轨道西湖站、西湖站地下通道和商业服务业设施,地面包括商业服务业设施、西湖站地面出入口和风亭等,地上及地下建设需融为一体,不可分割。根据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其建筑设计和建设须充分兼顾西湖车站的设计和施工的相关技术要求,在建筑结构、通风系统、交通组织、施工组织等方面与西湖车站设计和施工实现,故竞得人在编制有关建设方案及实施该项目建设有关工序、技术要求等需征得城际轨道公司同意;
(六)因莞惠城际轨道西湖站地下建设已实施,本出让地块综合体建设需涉及到西湖站地下已建部分,该部分建设工程造价由城际轨道公司提供,相关建设费用需合理分摊,经惠州市财政、审计部门审核确认后由竞得人承担;
(七)竞得人须按照要求在出让地块建设的城市综合体内承担建筑面积约为15000㎡回迁安置部分的建设,在规定时限建成后无偿交给政府,建设标准按商业用房建设交楼标准移交。竞得人应配合拆迁人确定回迁位置;
(八)因该地块需回迁安置补偿建筑面积约15000㎡,实际出让建筑面积约92672㎡。
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该宗地只接受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该宗地竞买保证金可用人民币及外币(美元、港币)支付,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应提供由外经贸及外汇管理等相关部门出具的外资准入及外币在境内结算使用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缴交竞买保证金51800万元人民币,如以外币缴交竞买保证金的,须缴交美元 9000万元或港币70000万元;
三、竞买人需提供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出具的不少于2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资信证明(不含贷款意向书);
四、开具资信证明的时间为公告之后,挂牌截止时间前;
由不同银行(或同一银行不同账号)开具的多张存款资金证明,其相隔时间不得超过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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