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后一日,惠阳成功卖出10万平商住用地,被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以8728万元拿下,地面价略低,仅872.8元/平。
8月后一日,惠阳成功卖出10万平商住用地,被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以8728万元拿下,地面价略低,仅872.8元/平。据了解,惠州市惠阳区岐山度假村发展有限公司实为增城市碧桂园物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盈信诚信投资有限公司和李木南共同所有,其中碧桂园方面占90%股份,其余两个股东各站5%。
该地块编号GP1520,位于三和街道拾围村岐山地段,为商业及住宅用地,容积率较低,建筑总面积为11万平米,其中商业5500平米。该地块明确规定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商业按每10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
此外,挂牌文件显示,在开发住宅建筑时,住宅总体套型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应严格按照“国六条”要求进行设计;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在进军珠海之后,碧桂园又再度在惠阳拿地,此前,已在惠阳有碧桂园山河城一盘,并收购骊山一号院,改名为碧桂园逸泉山庄。此次所拿地块位于碧桂园山河城附近。
地块详情:
(一)挂牌地块编号:GP1520;
(二)地块位置:三和街道拾围村岐山地段;
(三)地块范围:详见附图;
(四)出让土地使用权总面积为:100000平方米;
(五)计算指标用地面积:100000平方米;
(六)土地用途:商业及住宅用地;
(七)容积率(R):1.0<R≤1.1;
(八)建筑密度:≤30%;
(九)建筑总面积:110000㎡(其中:商业5500㎡);
(十)绿地率≥35%;
(十一)开发程度:五通未平,即用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讯、通水、通排水。红线内未平整。
(十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商业40年、住宅70年;
(十三)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竞得人须按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的规定进行开发建设。地块的动工时限为土地交付后一年内,竞得人必须在动工时限内,开始对土地出让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地块的建设时限为三年,竞得人必须在建设时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受不可抗力的影响除外)。竞得人应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环保局等部门办理用地相关手续。
(十四)土地交付使用时间为交清地价款之日起30日内。
土地开发及使用规定
(一)该地采用公开挂牌方式按现状出让,土地的平整费用由竞得人负责。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按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编号:惠阳规建条[2015]26号)规划控制指标要求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二)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标准:住宅、商业按每100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0个。
(三)在开发住宅建筑时,住宅总体套型建筑面积分配比例应严格按照“国六条”要求进行设计;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宅建筑面积,须达到住宅总建筑面积的7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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